作为我国最具实力与成长力的海上防污染企业之一,根据《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管理条例》对于海上溢油应急处置能力的建设要求,针对海上溢油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成熟的溢油应急反应体系,建立了专业的溢油应急队伍,配备了完善的溢油应急设备。在溢油事故发生时,本公司能够对溢油事故做出最快速、最有效的处理,将污染损失和事故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船舶作业前或进出口港前应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
根据《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管理条例》中要求: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卸等作业活动的单位应当制定有关安全营运和防治污染的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防治船舶及其有关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规范和标准,配备相应的防止污染设备和器材,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专项验收,或与有资质的清污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由清污单位配备溢油应急设备,以满足码头企业的溢油应急能力。
如发生溢油情况,我公司将在海事部门规定的时限内为船方提供溢油应急处置服务,优惠的价格,高效的服务是我们的承诺。诚挚欢迎全球船东及码头企业前来合作。
溢油应急处置大事件纪实:
“7.16”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起火海上溢油作业
2010年7月16日晚,大连市新港码头发生输油管线爆炸起火事件,大量原油泄漏造成海面污染。
我公司作为辽宁海事局、大连港集团指定清污单位,第一时间派
遣公司旗下十余艘船只携带10000米围油栏、吸油设备、吸附设备等对海面溢油进行围控,防止原油在海面继续扩散。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经过公司全体员工2个多月的艰苦奋斗,在多方面的支持和配合下,终于圆满完成任务。得到了交通运输部、大连市人民政府、辽宁海事局、大连港集团等单位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