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管理条例》中要求: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卸等作业活动的单位应当制定有关安全营运和防治污染的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防治船舶及其有关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规范和标准,配备相应的防止污染设备和器材,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专项验收,《关于明确辖区港口作业单位及船舶有关作业活动单位防治船舶污染能力专项验收有关事宜的通知》中要求,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公司对溢油应急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及日常演习。
大连海乐船舶有限公司是我国第一家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单位,拥有经验丰富的溢油应急处理队伍和种类齐全的溢油应急处置设备,拥有国内第一家溢油应急设备库,在溢油应急设备维护及溢油应急处置方面经验尤为丰富。近年来,大连海乐船舶有限公司多次与大连海事局、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大连市应急办等单位举办“大连市海上污染应急演习”,为大连夏季达沃斯水上安环保障工作、“环渤海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任务的海上安环保障做出了大量贡献。
本合作能够有效加强码头企业海上溢油应急管理,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控制因船舶污染物泄露造成重大污染损害,提高码头企业的溢油应急反应能力,有效调码头企业现有溢油应急资源。